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9.4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标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6.1 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 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6.4 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通过邮件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 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9.3 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9.3.1 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9.3.2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9.3.3 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9.4 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 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9.3 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9.3.1 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9.3.2 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9.3.3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9.3.4 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 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9.4 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5 有关在评标过程中随机抽取数值的规定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办法要求随机抽取相关数值的,一律在开标现场抽取;
(2) 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小组要求通知相关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 定时间内到开标现场参加见证数值抽取;
(3) 若通知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或不予到场的视为对抽取结果无异议。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 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报价及投标单位业绩现场考察综合得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4 招标单位保留在授标之前,有权选择任一中标人或否决全部投标报价,并没有向投标单位解释的义务,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载明的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标明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列顺序,推荐三名候选中标人。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32.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不足三家投标,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2.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2.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4.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4.3 评审办法、标准和定标。
24.3.1 评标采用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评审办法、标准。
24.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6.3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 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26.4 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26.5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