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交易. (1)基金經理人將簽核後之投資決定書交予交易部,由交易員執行及交易部主管簽閱。 (2)交易員應依基金經理人投資決定之指示及授權條件範圍內執行相關交易。
投資交易. 1.1 銀行獲授權按本人/吾等的指示及招售文件以本人/吾等代理人或主事人身份為本人/吾等購買、認購、申請、贖回、出售、轉換或變賣投資。然而,除非在銀行欺詐或故意錯失的情況下,銀行可酌情決定(但此酌情權不可不合理地行使)拒絕接受任何指示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及為任何原因或有關於其不接受或履行此等指示或未有通知本人/吾等而導致本人/吾等損失負責。任何交易指不須待有關投資的管理公司、分銷代理、發行商或分銷商的最後確認方可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