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投资比例限制 Clause in Contracts

投资比例限制. 1. 本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净资产的200%。 2.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占组合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 本理财产品计划投资于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且投资上述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50%以上。 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有关要求。如监管有最新规定的,参照监管最新规定执行。 本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产品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内使理财产品的投资比例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仓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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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投资比例限制. 1. 本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净资产的200%。 2.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占组合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非因理财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本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产品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内使理财产品的投资比例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仓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3. 本理财产品计划投资于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且投资上述资产的比例可能达到理财产品净资产50%以上。 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有关要求。如监管有最新规定的,参照监管最新规定执行。 本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产品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内使理财产品的投资比例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仓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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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