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金额. 各方确认:甲方本次投资前乙方估值人民币 1105 万元,甲方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1150.10 万元(下称“总投资款”)。投资完成后,甲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
投资金额. 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的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其中,甲 方对乙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81,371,886.56 元的债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转换为本协议项下的永续债权,按本协议约定计息并重新起算借款期间;其余投资资金可分期发放。
投资金额.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82,186.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 万元。
投资金额. 该条款界定投资者投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该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该条款还应指明投资人获得该等股份的方式(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
投资金额. 按照前述定价原则,本次公司受让华扬药业 51%股权价款为不超过 9,945 万元。自双方均同意的审计机构出具华扬药业2015 年审计报告结束之日起30 日内,双方根据审计报告数字按照相关约定调整交易对价。
投资金额.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标的公司 700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投资金额.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0 万元向目标公司增资,占增资后总股本的 8%。
投资金额. 说明本次拟投资总金额。 (编制提醒:如公司以额度金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投资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 本项目建设投资额预估为 20.60 亿元,最终建设投资额以经审计的工程完工结算为准。
投资金额.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持有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200 万元,其中未实缴注册资本 2,915 万元),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自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2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10,000 万元,甲 方或甲方指定的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合计人民币 5,085 万元认购 4,80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以外的 285 万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甲方 2,000.00 20.00% 乙方 8,000.00 80.00% 合计 10,0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