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房地产项目交付困难引发的重大纠纷争议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妥善解决或已有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 样本条款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房地产项目交付困难引发的重大纠纷争议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妥善解决或已有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核查范围内房地产项目共 387 个,其中竣工项目共 193 个, 在建项目共 169 个,拟建项目共 25 个。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通知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通常采用分期施工分期交付的开发计划,截 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述房地产项目的交付情况如下: 竣工项目 193 个 已全部交付的项目 185 个,已部分交付项目 2 个, 6 个项 目因尚未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暂未交付 在建项目 169 个 在建已部分交付的项目 20 个,在建未交付项目 149 个 拟建项目 25 个 已拿地待开发项目,均未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通常采用分期施工、分期销售、分期交付的开发方案,毛坯交付的项目建设期一般在 2 年至 2.5 年,精装交付的项目建设期一般在 3年左右,因此,同一项目如涉及分期施工、分期销售,则各期的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亦不同。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公司竣工项目 193 个,其中 185 项目已全部完 成交付,已竣工尚未完成交付的项目 8 个,其中 6 个项目尚未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2 个项目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已完成部分交付,未交付的部分尚未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项目 169 个,按照分期开发节奏已有 20 个项目完成部分交付, 在建未交付的项目 149 个,截至报告期末,在建尚未交付的项目均还未达到约定交付 条件,不存在推进困难而长期停工的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拟建项目 25 个,处于已拿地待开发阶段,尚未达到交付条件。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百度搜索引擎(http://www.baidu.com)、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行人及子公司注册地主管住建部门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不存在因房地产项目交付困难而引发的重大纠纷或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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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 转让标的 DHY公司57,938,462股普通股股份(占DHY公司总股份的53.80%)。

  •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合同标的情况 1、 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 2、 标的数量:2023 年 1 月至 2030 年 12 月公司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购原生多 晶硅 336,000 吨。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乙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