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公司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招标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中标服务费金额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计算和收取。
(3) 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以支票、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采购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招标服务费. 32.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递交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
招标服务费. 40.1 依据《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相关规定收取。
40.2 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 31.1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服务收费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应该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 32.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 80%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服务费. 34.1、 中标人应支付给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中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4.2、 中标服务费=中标合同价×收费标准
34.3、 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帐 号:011540122000001194 开户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行 号:314821010019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支付给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计算)。
招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包件的支付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所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乘以折扣率(64.95%)计算收取;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招标服务费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招 标服务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服务费:202028AM”)。
(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可能有的图样、图片和光盘等),如果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发现有缺页、显示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而未向招标机构提出,由此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除本资料表第 26.4.3 条选择方案
1) 时所允许提交的付款偏离计划外,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提出的选择性报价或者带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如有发生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 如果提交有效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或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6.2 条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若在开标前招标机构已通过规定的报备程序选择并实施了两家开标,则上述规定中的两处“三家”均改为“两家”),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选择重新招标。
(4) 当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期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或者至规定的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日时,实际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或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方式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按有关规定重新招标(新的投标截止期见招标机构在机电产品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5)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分项报价的规定格式填报所有分项报价。
(6) 投标人在其供货清单中如有超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部件、配件、装置、设备或软件,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标价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投标人在其“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标时和开标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7) 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投标产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标准配件或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选购件,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8) 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含漏报或报零)。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投标人因报价缺漏项所导致的最大允许加价幅度为其经核准的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十(10%),超过这一比例时,将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9) 当投标人对其源自中国境内的供货在“境内供货分项报价表”的表下注释中明确说明了其拟投境内 产品需交纳的增值税(或增值税占比)时,在计算技术偏离的调整和(或)商务偏离的偏差折价 条款号 内 容
(10) 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予以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
(11) 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某项主要商务或技术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在不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统一放宽该项要求。
(12) 对选投标多个包件(如适用)的投标人,各包件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和加密。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和加密,对由此而导致的其不具备开标条件的部分包件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的提前启封或泄露,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设备报价中已经包含了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则必须在“开标一览表”的 “价格条件”或“备注”栏中明确申明。否则,在最终计算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时,将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报价要求以及国际商会最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中对相关贸易术语的定义进行处理。
(14) 如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再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承诺(包括在其填报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之外,另行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负偏离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顺序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选择重新招标。此时,原中标人将被视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凡境内单位用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制造的产品 (不含由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材料、部件)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境外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代理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5)。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投标主体将被视为该境外投标人;该境外投标人必须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国家商务部认可的机电产品交易平台上完成有效注册,否则,由于其开标信息无法及时上传机电产品交易平台备案而导致的其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16)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的付款方式: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