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样本条款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1、 询问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见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 0000 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 0 栋商业 000 号 0 楼 00 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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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焦老师 电 话:023-7230040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望江路99号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评审与谈判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

  • 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 销售合同 指由卖方和借方签订的、有付款规定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合同。试用销售合同和寄售合同除外。

  •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 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