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索赔资料.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 保险财产损失清单;
(3) 购买保险财产的原始票据或其他能够证明保险财产价值的单据原件;
(4) 所在单位、街道、乡(镇)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如公安、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您、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我们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我们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 资料。
提供索赔资料.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 除承保扩展保险标的的主险和其他附加险合同中提供索赔资料的相关约定外,被保险人还应提供:
1、 签订的租赁合同、保管合同等说明被保险人对扩展保险标的具有经济 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
2、 保险标的所有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向被保险人索赔的相关材料,或被 保险人向所有权人或相关权利人已实际支付的赔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