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安排 样本条款

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 (1) 第一笔付款应于《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RMB¥700,000,000.00)。 (2) 在完成《转让协议》约定的二押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完美影管第二笔付款应于重组完成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叁亿捌仟贰佰贰拾叁万陆仟壹佰贰拾玖元玖角(RMB¥382,236,129.90)。 如果重组完成日尚未完成二押登记手续,则完美影管第二笔付款顺延到二押手续办理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
支付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完美影管向今典影投、今典传媒支付 135,279.52 万元人民币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价款将按照以下安排进行支付:
支付安排. 本协议签署之日和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备案之日,甲方分别支付总价款的50%。
支付安排. 1.2.1 本协议签署日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50%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5,700万元,其中包含受让方依据《框架协议》已向转让方预付的人民币2,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付款时应扣除已经预付的2,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即受让方此次尚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3,700万元。 1.2.2 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30%;受让方应向乙方、丙方支付乙方、丙方全部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1.2.3 在由受让方聘请的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目标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之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10%,即人民币760万元。 1.2.4 在由受让方聘请的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目标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之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即人民币380万元。 1.2.5 在由受让方聘请的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目标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之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即人民币380万元。 1.2.6 目标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净利润为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上述净利润数额不含受让方对目标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贡献的净利润。以下提及的净利润均按此口径定义)未达到甲方承诺的净利润,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条的约定负有现金补偿义务的,受让方在按上述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先扣除补偿金额。
支付安排. 本次回购的付款安排为:王小伟先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本次回购价款及相关资金,具体如下: (1) 回购协议签署日(即天鹅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前支付天鹅股份 50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 第一期转让款:回购协议生效(即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 5 日内,支付 9,413.89 万元(此前支付的 500.00 万元保证金以及天鹅股份此前未 支付的 408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用于抵扣第一期转让款),支付实际支付价格的 40%,即 5,333.89 万元。 (3) 第二期转让款:股权过户完成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实际支付价格的 22%,即 2,933.64 万元; (4) 第三期转让款: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实际支付价格的 8%,即 1,066.78 万元; (5) 第四期转让款: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实际支付价格的 30%,即 4,000.42 万元; 其中2020年实际支付8,267.53万元,占实际支付价格的比例为62%;2021年支付5,067.20万元,占实际支付价格的比例为38%。 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款,则乙方应向甲方给付迟延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以迟延履行支付的现金数额为基数,自迟延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年利率 12%的标准计算。
支付安排. 于日历季度结束后,协议双方确认该季度服务费,并履行费用支付程序。于日历年度结束后,协议双方进行最终的年度核算。
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由甲方分三期支付: (1) 首期对价款 1.20 亿元于甲方就本次交易首次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决议十个工作日后支付; (2) 甲方于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支付第二期对价款 2.50亿元; (3) 本次交易股权完成过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剩余款
支付安排. 易大宗日本須於每個月31日或之前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用途 : 為本集團員工在日本出差期間提供臨時住宿
支付安排. 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支付安排. (1) 初步购买价格及初步分配 (1) 对本次交易总购买价格的善意估计(“初步购买价格”),包括根据前述“ 1、 本次交易对价”中总购买价格公式进行的基本示意性计算,以及 (2) 编制初步购买价格基于的财 务信息。不迟于预计第一个交割日之前的二十五(25)个营业日,卖方1应向买方提供初步购买价格在德国股权、中国股权、意大利股权和每个当地资产部分之间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