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构成情况 样本条款

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和 EPC 总承包业务为主,并拓展了智慧能源、智能运维业务及电力能源投资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电力工程勘 17,627.75 18.16% 27,980.34 28.54% 21,329.76 14.81% 25,556.81 37.26% 察设计(含规 划咨询)
收入构成情况. 2018-2020 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2020 年度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自有品牌 自产产品 118,800.03 51.13% 62,700.39 51.61% 38,016.75 26.11% 24,088.33 22.25% 自有品牌 外购产品 69,852.01 30.06% 35,486.58 29.21% 64,873.72 44.55% 48,825.81 45.09% 代理品牌 产品 43,707.79 18.81% 23,302.49 19.18% 42,733.62 29.35% 35,364.85 32.66% 2018-2020 年度,公司自有品牌自产产品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复合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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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記入例 住 所:東京都〇〇区〇〇〇〇会 社 名:株式会社 〇〇〇〇〇 代 表 者:代表取締役 〇〇 〇〇

  • 资金账目的核对 资金账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加强在以下方面的合作:

  • 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对基金证券账目,由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终了时相关各方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对实物券账目,相关各方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基金托管人应定期核对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数量和种类。双方可协商采用电子对账方式进行账目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