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报告》 样本条款

《收益分配报告》. 计划管理人应于专项计划每个计划管理人报告日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方式披露《收益分配报告》,披露该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信息,并于披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登记日、兑付日、兑付办法以及每份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数额。
《收益分配报告》. 7、定期报告(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年度托管报告、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计划说明书相关约定需披露的其他定期报告)
《收益分配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于收益分配报告提交日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式向交易场所和登记托管机构提交《收益分配报告》,并于专项计划每个兑付日的 4 个工作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式披露《收益分配报告》,披露该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登记日、兑付日、兑付办法以及每份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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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分配 7.1 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计算和支付收益。收益一般以原认购/申购币种支付,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 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磋商评审要求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兴市

  • 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 股東大會 12.1 本公司須每年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為其股東周年大會(採納本章程細則的年度除外),並須於上屆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後的 15 個月,或採納本章程細則日期後的 18 個月(或聯交所可能批准的較長時間)內舉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通知上須具體說明該會議為股東周年大會,並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