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决定. 2012 年 9 月 27 日,四环药业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入港处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并同意滨海水业与四环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012 年 11 月 30 日,经管办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支持滨海水业与四环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012 年 12 月 7 日,渤海发展基金召开董事会议,决议同意以其持有的滨海水业股权认购四环药业定向增发的股份,并同意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2012 年 12 月 24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天津市国资委预审核同意; 2012 年 12 月 25 日,四环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同日,四环药业与入港处、经管办、渤海发展基金三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入港处与泰达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2013 年 4 月 15 日,标的资产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核准; 2013 年 4 月 16 日,经管办召开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滨海水业与四环药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并同意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2013 年 4 月 16 日,渤海发展基金召开董事会议,审议同意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及与相关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2013 年 4 月 23 日,标的资产的置出资产评估报告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核准; 2013 年 5 月 23 日,入港处召开了处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和相关协议; 2013 年 5 月 27 日,四环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同日,四环药业、入港处、经管办、渤海发展基金、泰达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四环药业与入港处签署了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受托运营管线专项利润补偿协议》,泰达控股与入港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3 年 5 月 29 日,本次重组方案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核准; 2013 年 6 月 14 日,四环药业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豁免入港处及其一致行动人经管办、渤海发展基金因本次交易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3 年 6 月 15 日,泰达控股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核准。 2013 年 7 月 26 日,四环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2013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481 号《关于核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2013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482 号《关于核准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豁免入港处及其一致行动人经管办、渤海发展基金因本次交易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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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cquisition Agreement, 收购报告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