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资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声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的重大收购兼并主要是八维养殖于 2019 年 6 月受让李晚江、李研江合计持有的怀集养殖公司 100%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15 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赣州八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所涉及怀集县清水塘养殖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9]第 A0358 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年 4 月 30 日,怀集养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01.41 万元。 2019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 325 万元的价格收购怀集养殖公司 100%的股权。 2019 年 5 月 28 日,八维养殖、李研江、李晚江签署《怀集县清水塘养殖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李研江将持有怀集养殖公司 50%的股权共 115 万元出资额 (实缴出资 115 万元)以 325 万元转让给八维养殖,李晚江将持有怀集养殖公司 50% 的股权共 115 万元出资额(实缴出资 0 元)以 0 元转让给八维养殖。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及提供的材料,上述股权转让对价主要是参考怀集养殖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以及怀集养殖公司原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情况,由八维养殖与怀集养殖公司原股东协商确定。 2019 年 5 月 28 日,怀集养殖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由李研江、李晚江变更为八维养殖;公司名称变更为“肇庆播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李研江将占怀集养殖公司注册资本 50%的股权(认缴出资 115 万元),以 325 万元转让给八维养殖, 李晚江将占怀集养殖公司注册资本 50%的股权(认缴出资 115 万元),以 0 元转让给八维养殖,变更后八维养殖持有怀集养殖公司 100%股权;就上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或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9 年 5 月 28 日,怀集养殖公司股东就上述变更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支付凭证及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的确认,八维养殖已向转让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2019 年 6 月 24 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核发《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对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资产收购的行为,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收购资产. 标的资产 收购方 交易对方 支付方式 交易金额
收购资产 i. 2008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与矿山设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
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烟台龙源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整体收购烟台海融所有的宽调比汽化微油点火及稳燃系统、锅炉油燃烧装置、阀门、电源控制柜的生产业务及入炉煤质在线测量业务 为避免与烟台海融的关联交易,2008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与烟台海融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发行人整体收购烟台海融所有的宽调比汽化微油点火及稳燃系统、锅炉油燃烧装置、阀门、电源控制柜的生产业务及入炉煤质在线测量业务。前述资产收购价格系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8]第 145 号)中所反映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为基础,并根据评估基准日与交接日之间资产变动情况进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行适当的调整,最终收购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30,085,182.52 元(包括 截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值人民币 26,228,367.32 元和转让存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3,856,815.20 元)。 根据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关联交易制度》,关联交易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收购经发行人第一届三次董事会的批准,提交发行人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了批准。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依据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制度》,回避表决。目前,前述资产收购的转让价款已经支付完毕,资产交接、过户手续亦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上述资产收购完成后,除上述 1/(1)部分所述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烟台海融之间不再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2) 发行人收购北京国电科环洁净燃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洁净燃烧”)全部资产及负债 2008 年 11 月 2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洁净燃烧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9 日就洁净燃烧拟转让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出具了专 项《资产评估报告》(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 166 号),确认洁净燃烧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 2,120 万元。发行人按照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程序参与竞买前述资产。2009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与洁净燃烧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收购洁净燃烧出让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并一次性付清收购价格人民币 2,120 万元。2009 年 1 月 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No:0025431),确认了发行人本次收购行为。 根据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关联交易制度》,关联交易金额不低于 300万元但未达到 3000 万元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但未达到 5%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收购已获得发行人第一届四次董事会的批准。在前述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上,关联董事依据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制度》,回避表决。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