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 53 样本条款

效力 53. 15.2 程式 53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清水服務區委託經營管理契約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清水服務區委託經營管理契約 立契約人: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國道高速公路局清水服務區(以下簡稱本案服務區),雙方同意簽訂「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清水服務區委託經營管理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約定內容如下: 立契約人 甲方: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印 信: 法定代理人: 簽 章: 乙方︰ 印 信: 負責人姓名: 簽 章: 職 稱: 身分證統一編號:公司地址: 公司統一編號: 實收資本額: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2 月 2 7 日
效力 53 

Related to 效力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