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善. 指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乙方於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本契約文件及其附件之規定或約定之情形。
經營不善. 指乙方經營期間,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本契約規定者。
經營不善. 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民間機構於興建或營運期間,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以及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經營不善. 指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乙方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本契約及其附件之約定,或有重整、破產、裁 定解散、清算等顯無能力繼續經營之情形。
經營不善. 或其他重大情事 是 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善,並副知融資機構或保證人 繼續執行投資契約 繼續執行投資契約 否 甲方得終止
經營不善. 4. 或其他重大情事 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 是 否 為 否 營運期 主辦機關是否予以強制接管營運 否 依投資契約規定辦理( 終止契約) 是 強制接管事由是否排 否除,且經主辦機關認 定缺失確已改善 是否有終止接管事由:
1. 強制接管事由已消 滅 否
2. 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接管營運之目的
3. 經主辦機關認定已無接管營運之必要
經營不善. 或其他重大情事 是 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善,並副知融資機構或保證人 繼續執行投資契約 繼續執行投資契約 否 甲方得終止投資契約 甲方通知融資機構或保 否 證人是否有介入意願 甲方得終止投資契約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以書 否 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甲 方是否准許 融資機構或保 證人介入後是否完成改善 否 是 乙方是否已具備 繼續履行本契約、或繼續興建、營 運本計畫之能力 否 是 甲方終止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之介入,並由乙方續為執行投資契約。 甲方終止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之介入,並終止投資契約
經營不善. 4. 或其他重大情事 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 主辦機關是否予以強制接管營運 否 依投資契約規定
經營不善. 或其他重大情事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介 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善,並 副知融資機構或保證人 屆期是否已改善 甲方得終止投資契約 甲方通知融資機構或 否保證人是否有介入意 甲方得終止投資契約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以書 否 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甲 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介 融 資 機 構 或 保 證 人 介 入後 是 否 完 成改善 、或繼續興建、營運本計畫之能力 甲方終止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之介入, 並由乙方續為執行投資契約 甲方終止融資機構或保證人之介入,並終止投資契約
經營不善. 或其他重大情事 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 否 依投資契約規定辦 理 ( 終 止 契 主辦機關是否予以強制接管營運 否 依投資契約規定辦 理 ( 終 止 契約) 強制接管事由是否 排除, 且經主辦機 否 關認定缺失確已改 是否有終止接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