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股份 样本条款

新增股份. 指 在本次交易中,南京新百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金卫 BVI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 指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岭南控股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交易对方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广之旅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83 号) 《广之旅估值报告》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 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 交割日 指 指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广之旅90.45%股份全部变更至岭南控股名下之日 过渡期 指 自2016年3月31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估值基准日 指 2016年3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新增股份. 指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岭南控股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交易对方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82号)、《中国大酒店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81号)、《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83号)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439号)的合称 《估值报告》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大酒店之估值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广之旅国 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的合称 《岭南集团补偿协议》 指 岭南控股与岭南集团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大酒店100%股权的补偿协议》以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补偿协议》的合称 交割日 指 就花园酒店100%股权、中国大酒店100%股权而言,交割日系指在本协议生效后交易对方将该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岭南控股名下之日;就广之旅 90.45%股份而言,交割日系指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广之旅90.45%股 份全部变更至岭南控股名下之日 过渡期 指 就每一标的资产而言,自2016年3月31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估值基准日 指 2016年3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新增股份. 指甲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
新增股份. 指 在本次交易中,皓元医药向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新增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日 指 标的资产全部登记于皓元医药名下之日 业绩承诺期 指 指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若本次交易未能如期在 2022 年度实施完 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即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 2024 年、2025 年 《购买资产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药源药物、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药源药物、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指 皓元医药与药源药物、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原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指 皓元医药与药源药物、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原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三)》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原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指 皓元医药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 《股份认购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安戌信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皓元医药与安戌信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法律意见》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药源药物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00Z0050 号《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药源药物评估报告》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605 号《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修正)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科创板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 年修订) 《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 法律、法规 指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仅为区别表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法律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德恒 02F20211059-00005 号 根据皓元医药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皓元医药委托,就皓元医药本次重组事宜,担任皓元医药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科创板重组审核规则》《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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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料金等 第1節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 8.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

  •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