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3) 必须现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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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深市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23) 必须现金替对于沪市成份证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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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i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的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10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申购基金份额×参考基金份额净值 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替代比例计算公式发生调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为准准。
(23) 必须现金替对于沪市成份证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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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沪市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本基金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替代比例计算公式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为准准。
(3) 必须现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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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沪市成份证券,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本基金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准。
(3) 必须现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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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0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申购基金份额×参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3) 必须现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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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限制. 针对深市成份证券,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现金替代比例(%) = 𝑖=1 × 10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000% 申购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申购基金份额×参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 价格为准。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3) 必须现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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