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监管 样本条款

服务监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确保医药费用的支出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医保基金安全相协调。甲方对乙方的医保服务行为进行监管。
服务监管. (1) 法院综合办公室是保洁绿化服务工作监管第一责任部门。 (2) 保洁绿化服务公司制订的管理方案报法院综合办公室备案。 (3) 法院有权对保洁绿化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法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人员。保洁绿化服务公司收到法院的调整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为法院调整相关人员。如保洁绿化服务公司需要更换相关人员的,须经法院负责部门的同意方可更换。 (4) 法院有权对保洁绿化服务公司业绩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措施),发现保洁绿化服务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如出现保洁绿化人员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随意降低保洁绿化人员待遇;不配合法院及时更换不合格保洁绿化人员等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适当处罚,对连续三次不达标者,法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监管. (1)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是安保服务工作监管第一责任部门。 (2) 保安公司制订的管理方案报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备案。 (3) 法院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法院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保安。保安公司收到法院的调整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为法院调整安保人员。如保安公司需要更换保安人员的,须经法院负责部门的同意方可更换。 (4) 法院有权对保安公司业绩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措施),发现保安公司不按照合约规定工作,如出现保安未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对保安队伍未定期考核培训;随意降低保安待遇;不配合法院及时更换不合格保安等情况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适当处罚,对连续三次不达标者,法院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监管. (1) 要求乙方必须认真根据甲方的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运维服务方案,并严格根 据运维服务方案为甲方切实提供可靠的运维服务保障,同时在服务期间还必须注意及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一步持续动态补充健全。 (2) 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运维服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工作报告应包括运维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核心主体内容、且内容必须详实具体,以确保运维服务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并得到持续优化及提升。
服务监管. 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进行监管。
服务监管. 根据《姜堰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综合监管办法(试行)》,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方、第三方监管公司、镇(街道)慈善社工站、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定期提供服务清单、服务人员和工资发放明细等管理服务资料,中标供应商按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情况报告。采购方的考评结果实行告知制度,对考评分数和名次有异议的服务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本项目实行退出机制,中标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等情况,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或按照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季度或综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该标段后续服务由本轮中标的其它供应商按中标名次依次承接。
服务监管. 采购人有执行服务监管的权利,中标人需结合服务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定期向采购人递交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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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费用 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

  • 服務費用 (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 (依甲方於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如跨不同級距之費率,甲方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各級距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

  • 服务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项 土地价格总 额2001万元-5000万元部分【单位‰】 - 40000(‰)

  • 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按合并口径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9,677.64 万元、146,260.17 万元、161,399.89 万元和 136,340.86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9,365.95 万元、96,267.75 万元、 106,693.12 万元和 57,921.82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392.82 万元、43,183.27 万元、56,399.59 和 37,516.97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 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