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评估. (1) 服务质量评估:根据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和运营方承诺内容,由县残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托养机构运营服务质量评估。运营方对存在的问题,应按县残联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浙残联发〔2018〕2号《关于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是进行服务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服务质量评估. 1、 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在服务期末评估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考核评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并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质量评估.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在服务期末评估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考核评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出具评估报告。
2、 甲方根据《南海区大沥镇调解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分表》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观察、图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质性访谈(包括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电话访谈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以反馈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总分达到 60 分为 合格,总分不足 60 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