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保证和亚基金将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以实现和亚基金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样本条款

本单位保证和亚基金将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以实现和亚基金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4.本单位及本单位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单位及本单位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6.本单位、本单位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单位股东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本次交易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7.本单位、本单位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单位控股股东、本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或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单位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8.本单位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9.本单位未控制有任何上市公司。 10.本单位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且未签署与此相关的任何协议,无与此相关的任何特殊约定或其他安排。 11.本单位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本单位与上市公司或其任何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何关系。 12.本单位与威宇医疗股东、募集配套资金其他认购对象之间无其他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 13.本单位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4.本单位及本单位之关联方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15.本单位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除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予以核准,本次交易为不可撤销事项。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 本单位及和亚基金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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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证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乙 方 承租廠商:統一編號: 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

  • 蒐集之目的 (一)人身保險(00一)

  •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甲方选择以下(1)的方式向乙方发送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