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质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审计和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审计、评估数据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预估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账面值 (100%权益) 预估值 (100%权益) 增值额 增值率 收购比例 标的资产 预估值 海声科技 115,555.07 322,228.50 206,673.43 178.85% 100.00% 322,228.50 辽海装备 31,332.68 66,163.73 34,831.05 111.17% 100.00% 66,163.73 杰瑞控股 74,464.17 131,995.20 57,531.03 77.26% 100.00% 131,995.20 杰瑞电子 124,417.97 243,761.01 119,343.04 95.92% 54.08% 131,819.45 青岛杰瑞 19,019.42 19,479.15 459.73 2.42% 62.48% 12,170.02 中船永志 3,819.60 4,391.08 571.48 14.96% 49.00% 2,151.63 综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整体预估作价为666,528.52万元。本预案中标的资产相关数据尚未完成审计、评估,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预估值尚未确定。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将在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本次标的资产为博盛新材 51.06%股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预估值尚未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正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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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人。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2.6条的规定被没收。

  • 特别条款 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全面、适当履行《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责任书》的规定导致本同项下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 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 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