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望增厚上市公司合并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而提升股东回报 样本条款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望增厚上市公司合并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而提升股东回报. 一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港口公司有望获取外部银团的低息贷款支持,大幅减轻其自身利息负担,推动业务恢复健康发展,鉴于上市公司目前持有长港口公司 40.00%股权,倘若长港口公司后续盈利水平能够得到改善,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得到相应提升,进而提升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本次托管完成时,如果长港口公司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的调整导致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长港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关于判断受托经营标的公司拥有控制的相关规定,长港口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倘若长港口公司后续可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将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如下具体影响: (1) 本次交易在合并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托管完成时,如果长港口公司通过调整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的调整导致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长港口公司,届时将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合并日之前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长港口公司股权,将按照该股权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对于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将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日之前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长港口公司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合并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上市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长港口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上市公司对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长港口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计入当期损益。 (2) 本次交易在未来年度预计将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若本次托管完成时,如果长港口公司通过调整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的调整 导致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长港口公司,届时长港口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的合并范围,并对上市公司未来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假定以长港口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平均息前税后净利润作为其未来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所创造 的净利润的最佳估计数,并结合长港口公司实现债务置换后的财务费用情况,对 长港口公司实现债务置换后的年度净利润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净利润 -4,571.14 -5,298.06 利息费用 9,404.17 9,213.85 所得税费用 0.00 0.00 息前税后净利润 4,833.02 3,915.79 未来年度平均息前税后净利润 (即2022 年度及2023 年度平均息前税后净利润) 4,374.40 债务置换后长港口公司未来年度利息费用预计 3,921.36 长港口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预计 453.04 上市公司并表长港口公司后,预计未来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模拟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以 2025 年度为例 长港口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 453.04 上市公司持有长港口公司股权比例 40.00% 上市公司确认长港口公司投资收益 181.22 长港口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 453.04 上市公司持有长港口公司股权比例 40.00% 上市公司确认长港口公司归母净利润 181.22 注:上述假设及测算仅为模拟计算口径,不构成对长港口公司 2025 年的盈利预测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长港口公司仍然存在对大连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大连 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共计 6.18 亿元、应付利息余额 1.51 亿元; 对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本金 3.78 亿元、应付利息余额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望增厚上市公司合并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而提升股东回报. 一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港口公司有望获取外部银团的低息贷款支持,大幅减轻其自身利息负担,推动业务恢复健康发展,鉴于上市公司目前持有长港口公司 40.00%股权,倘若长港口公司后续盈利水平能够得到改善,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得到相应提升,进而提升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本次托管完成时,如果长港口公司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的调整导致上市公司能够控制长港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关于判断受托经营标的公司拥有控制的相关规定,长港口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倘若长港口公司后续可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将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产生如下具体影响: (1) 本次交易在合并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 本次交易在未来年度预计将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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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海欣桂和 TML 公司,黄崇胜、林胜枝夫妇持有 TML 公司 100%股权,黄崇胜、林胜枝夫妇为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支払期限 (1) お客さまがお支払いいただくべき料金の支払義務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日(以下「支払義務発生日」といいます。)に発生いたします。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关联交易情况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3、 本公司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无; 4、 本公司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无; 5、 关联租赁情况:无; 6、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其取得借款情况: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896.00 2008/3/21-2028/3/30 兴泸集团 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528.00 2006/12/29-2026/12/28 兴泸集团 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1,502.00 2011/1/10-2030/12/20 兴泸集团 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11,000.00 2015/11/17-2020/11/1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2015/12/23-2019/12/23 兴泸集团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16/12/31-2026/12/31 兴泸集团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15/7/21-2019/7/20 居泰房地产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8,000.00 2016/6/26-2028/12/26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进行融资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作为关联被担保方进行融资的情况。

  •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 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在(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于保险单满期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 基金或本基金 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甲方: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