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在江苏省宿迁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5 号),到 2025 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显著提升,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为完成“十四五”能耗 “双控”目标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4%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17%;营运货车、营运货船、港口生产、社会车辆等能耗强度比 2020 年预期分别下降 2.8%、 2.7%、3%、3.2%;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 6%、7%;建筑、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领域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 2020 年单位 GDP 能耗 0.57tce/万元,2025 年需将单位 GDP 能耗降至 0.49 tce /万元。 2010 年 7 月 15 日,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09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 GDP 能耗等指标公报》。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根据《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省 2025 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预测为 0.5761tce/万元。 根据 2020 年 3 月 23 日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宿豫区“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豫工信发〔2020〕7 号),发行人 2020 年年度万元产值 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 0.147tee/万元;根据 2021 年 9 月 18 日宿迁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 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的通知》,发行人 2021 年年度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 0.123tce/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鲁政发〔2017〕15 号), 山东省“十三五”期间耗能增量控制目标为 4,070 万吨标准煤,淄博市“十三五” 期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 268 万吨标准煤,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2〕9 号),山东省“十四五”期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 3,550 万吨标准煤,推算可得淄博市“十四五”期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 233.59 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