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海航旅游、凯撒世嘉合法持有的凯撒同盛100%股权,根据海航旅游、凯撒世嘉出具的《关于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之承诺函》并经查验,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海航旅游、凯撒世嘉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其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重组草案》,易食股份本次拟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易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5.55元/股,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协议》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方海航旅游、凯撒世嘉出具的 《关于股份限售之承诺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方已就其在本次重组中以标的资产为对价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和解锁事宜进行了承诺,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标的资产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已经出具并公告后,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四)、3、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经查验,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公司凯撒同盛为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标的公司凯撒同盛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验凯撒同盛的工商登记资料,凯撒同盛符合《首发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Related to 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 修改章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 取引金融機関 第11条 当企業体の取引金融機関は、 とし、共同企業体の名称を冠した代表者名義の別口預金口座によって取引するものとする。

  • 驗收程序 (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 損害保険 第24条 区分所有者は、共用部分等に関し、管理組合が火災保険、地震保険その他の損害保険の契約を締結することを承認する。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托管人确认收到指令的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席位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基金托管人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和银行间交易成交单,答复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电话。指令或成交单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及时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事業契約 第6条 甲及び乙は、本事業に係る事業契約の仮契約を、本協定締結後、平成 年 月日を目途として、豊橋市議会への事業契約に係る議案提出日までに、甲と事業予定者間で締結せしめるものとする。

  • 本次交易的背景 1、车载是未来物联网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