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195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汤臣佰盛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08,584.41万元。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公平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40,00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对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整体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96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47,000 万元。交易双方参考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46,800 万元。 超图软件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其中,超图软件向交易对方发行 12,120,323 股股份,用于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76.27%的股份;向不包括人才投资和高投科贷在内的交易对方(即业绩承诺人)支付现金 111,056,400 元,用于购买业绩承诺人持有的国图信息 23.73%的股份。上述两种支付方式相结合的情况下,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对国图信息出资额(元) 对价支付方式 孙在宏 7,700,000 4,588,624 45,045,000.00 吴长彬 2,700,000 1,608,998 15,795,000.00 蒋 斌 1,620,000 901,039 11,372,400.00 张伟良 0,000,000 834,295 10,530,000.00 刘新平 1,080,000 643,599 6,318,000.00 人才投资 1,000,000 794,567 0.00 高投科贷 1,000,000 794,567 0.00 王履华 900,000 500,577 6,318,000.00 王亚华 900,000 500,577 6,318,000.00 胡永珍 800,000 476,740 4,680,000.00 吉 波 800,000 476,740 4,680,000.00 本次交易中超图软件向业绩承诺人支付的现金对价按下列期限支付: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超图软件向业绩承诺人支付现金对价的50%;待超图软件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且配套资金到账十五个工作日内,超图软件将现金对价的剩余部分全部支付给业绩承诺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中,泰山石膏少数股东持有的标的资产价值最终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显示的、且经有权单位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评估机构德正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评估法和收益法对宜和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德正信评估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德正信综评报字 [2015]第 069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宜和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 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 20,9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零玖佰叁拾万元整)。该《资产评估报告》尚待深圳市国资委的备案。经过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558 万元(即 20,930.00 万元×60%)。 本次交易,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确定为人民币 12,558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伍拾捌万元整),在本次交易最终生效(即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整体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38.665 亿元。交易双方参考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为等同于 6 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银行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4585 元)计算的等额人民币,即 38.751 亿元。 四维图新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购 买标的资产的对价,其中,现金对价为 3,544,593,290.11 元,股票对价为等同于 330,506,709.89 元的发行人等值股票,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基准日(2015 年 3 月 31 日)进行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经各方协商并经福建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的三钢集团资产包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18,470,574.55 元、三明化工土地使 用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6,266,052.00 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甲方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 2、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30,300 万元;故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30,158.95 万元;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确定为人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双方基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美元 300 万元。 任何与协议和转让股份相关的注册税和印花税均由受让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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