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投入主本公司,成为本公司新控股股东 样本条款

河南建投入主本公司,成为本公司新控股股东. 为了帮助本公司摆脱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化解暂停上市的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河南建投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与洛阳建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 让洛阳建投持有的本公司 4,600 万股股份,转让价格 4,140 万元。上述股份转让 于 2007 年 6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于 2007 年 7 月 9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后,河南建投持有公司 9,34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7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建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06 年 8 月 3 日,*ST 春都与河南建投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书》,将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置换相结合,以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与河南建投持有且盈利能力较强的豫龙水泥的全部 70%股权进行置换。河南建投迈出挽救*ST 春都的第 一步。 依评估此次重大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价格为 6,685.36 万元,拟置入资产价 格为 15,642.78 万元,置入置出资产差额达 8,957.42 万元。河南建投将此上市公司应支付的资产置换差额进行了豁免,并以此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部分内容。 此次重大资产置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意见》(公司字[2007]44 号)审核同意后,于 2007 年 4 月 23 日获股东大会高票通过。*ST 春都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交割 日与河南建设进行与股权分置改革相配套的重大资产置换。2007 年 8 月 2 日, *ST 春都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结果的公告》完成重大资产置换;2007年 8 月 7 日,*ST 春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开始复牌交易;2007 年 8 月 22 日,“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暨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水泥熟料、水泥及制品的销售;水泥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实业投资及管理。公司经营困境得到根本性改善,盈利能力大幅提高,2007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近 4,200 余万元,每股收益达到 0.2637 元,每股净资产达到 1.21 元,为 2006 年底每股 净资产的 4.84 倍。此次资产置换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前次资产置换前 前次资产置换后 2005 年度 2006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114.34 9,234.83 53,649.25 净利润(万元) -5.653.26 -2,659.33 4,206.00 每股净资产(元) 0.19 0.2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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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工程保管 1.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機關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機關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機關,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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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的及目标 3. 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的最终目标是协助长者在社区过着健康、受尊重及有尊严的生活,强化他们积极及有所贡献的角色,并凝聚公众力量,共同建立一个关怀长者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