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 样本条款

活期存款. 165,619.78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泸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汇丰银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东亚银行、广州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天津银行
活期存款. 按日計息,以每日存款餘額之和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0即得利息額,每半年計付一次。
活期存款. 就各存款幣別,依本行牌告之利率浮動計息,每日單利計息,每年6月21日及12月21日付息(遇假日則移至前一營業日),並於次營業日滾入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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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保险条款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 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取消料 ① 旅行契約の成立後、お客様のご都合で旅行をお取り消しになる場合にはパンフレット、ホームページ、契約書面等記載の取消料を、ご参加のお客様からは 1 室ごとの利用人数の変更に対する差額代金をそれぞれいただきます。

  •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