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样本条款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元: 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0、《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指人民币元;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根据上述修改调整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