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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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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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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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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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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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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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 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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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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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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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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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 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托管资产和本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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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11: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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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必须于 T+1 日上午 10 时之前完成融资,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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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 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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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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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 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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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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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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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本基金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及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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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日上午10:00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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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Fund Custody Agreement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 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若 T+1 日上午 9: 00 前头寸仍不足,基金管理人须于在 T+1 日上午 10 点前完成融资且资金到达托管账户,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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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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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期货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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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 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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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 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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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 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 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 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 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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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 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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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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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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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 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日上午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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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 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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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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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托管人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受托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 偿;如果由于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受托资产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受托资产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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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管理合同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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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如在登记公司要求的最终交收时点前基金管理人无法弥补资金缺口、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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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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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本基金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及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日上午9:00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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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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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 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若结算资金不足且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时补足结算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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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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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对直接损失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 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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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 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 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10:3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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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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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 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 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 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解决。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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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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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 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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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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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T+1 日 12:00 之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如当日有港股通风控金缴款,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在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之前备足资金头寸。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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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 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 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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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在每月的规定时间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 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如有关部门调整结算备付金业务规则,本基金的具体操作以最新的业 务规则规定为准。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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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托管资产和本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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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 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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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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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7.2.1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 安排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 《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 7.2 清算与交割 7.2.1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本基金通过证券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由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本基金其它证券交易由基金托管人或相关机构 负责结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任。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无故延误。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中管理人应为托管人预留 2 个小时的指令处理时 间,当日 15:00 之后收到的指令,托管人尽力负责但不承诺指令支付成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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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告
清算与交割.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和《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协议》,用以具体明确管理人与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程序与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6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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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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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 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10:3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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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 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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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2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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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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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托管人负责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如果由于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日上午10:00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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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本基金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 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T+1 日 12:00 之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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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结算保证⾦管理办法》,在每⽉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作⽇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 ⼈的结算保证⾦限额进⾏重新核算、调整,在每⽉前 6 个⼯作⽇内对结算参与⼈的最低结算备付⾦限额进⾏重新核算、调整。基⾦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和结算保证⾦当⽇,在资⾦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和结算保证⾦。基⾦管理⼈应预留最低备付⾦和结算保证⾦,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和结算保证⾦数据为依据安排资⾦运作,调整所需的现⾦头⼨。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托管⼈负责基⾦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结算由基⾦托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汇划由基⾦托管⼈根据基⾦管理 ⼈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托管⼈故意或重⼤过失在清算上造成基⾦资产的损失,应由基 ⾦托管⼈负责赔偿基⾦的损失;如果由于基⾦管理⼈故意或重⼤过失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投资清算困难和⻛险,基⾦ 托管⼈发现后应⽴即通知基⾦管理⼈,由基⾦管理⼈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造成的损失由基⾦管理⼈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基⾦管理⼈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上午10:00 前有⾜够的资⾦头⼨, ⽤于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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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 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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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 保证金管理办法》和《中国结算关于货银对付改革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每月前 6 个工作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以及在每月 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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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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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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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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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 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应确保 T+1 日交收完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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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 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 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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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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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 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9: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若结算资金不足且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时补足结算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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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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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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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和 《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 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 风险,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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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