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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 样本条款

營運績效. 達 60 分(含)以上且未達 80 分者,評定為「營運績效合格」;如乙方營運績效評估未達 70 分者,甲方應以 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改善;如乙方連續三年或五年內累計達三次營運績效評估未達 60 分者,視為經營不善, 甲方得依本契約第 19.3.2 處理之。
營運績效. 22.3.1 如乙方於申請優先定約前之營運期間,有 30 年度以上其評分為 80 分(含)以上,且未有申請優先定約前 3 年營運績效年度評分未達 80 分,或可歸責於民間機構之重大公共安全、勞動安全、消防安全、其他缺失致人員傷亡等事件之情形,得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如乙方經甲方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乙方得向甲方申請優先定約,委託乙方繼續營運。 22.3.2 如乙方連續 3 年或 5 年內累計達 3 次營運績效評估未達 70 分者,視為經營不善,甲方得依本契約第 19.3.2 處理之。
營運績效. 8.1 本契約委託營運使用期限,由乙方負責委託標的物之保養、維修與清潔(其維護或修繕應依相關法令為之),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放置爆炸性、危險性或違禁物品於委託標的物內,如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而致房舍及設施毀損時,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並得自履約保證金中優先扣除,若有毀損歷史建物等情事,將依法送辦。 8.2 乙方對於甲方所提供之場地設備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在不影響 建物結構體及安全原則下,如擬調整使用空間、內部裝修或 設置廣告物,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辦理。但如涉及消防、建築、廣告物管理及相關法令時,乙方應依法定程序向相關單位申請核可後辦理。 8.3 本契約委託營運使用期限屆滿或本契約終止因乙方違約情事,經甲方解除契約者,乙方應於屆滿日或契約終止或契約解除日起 30 日曆天內,將委託標的物回復原狀並辦理點交予甲方。屬於乙方之設備物品,由乙方自行撤離,乙方不得藉故拖延或 要求任何補償費用。乙方逾期留置現場不做處理之非屬甲方物品,視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應承擔相關處理費用,並無條件同意由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惟因經營所需在甲方同意下,調整改善充實建築物設施,則屬甲方所 有。 8.4 乙方應定期檢測相關電源設備(含線路),因乙方管理不良造 成電線走火,損壞建築主體及甲方財產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8.5 委託標的物內應具良好通風、有直接採光或有充足光線。 8.6 乙方不得私自將本標的物作為住家使用,經甲方稽查確定做為住宅使用時,依契約規定處以罰款,並限期改善,如未改善,甲方將解除或終止契約,乙方不得異議。 8.7 乙方有責任告知進入營業場所之民眾不得亂丟菸蒂及任何涉及公共危險之行為,若營業場域管理不當,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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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入調査 甲は、乙が契約による事務の執行に当たり取り扱っている個人情報の状況について、随時調査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事故発生時における報告)

  •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 法令適用 本保險契約未約定之其他事項,悉依照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目的及目标 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的最终目标是协助长者在社区过着健康、受尊重及有尊严的生活,强化他们积极及有所贡献的角色,并凝聚公众力量,共同建立一个关怀长者的社区。

  • 状回復 借受人は、第6条に定める貸付期間が満了し、又は第17条から第19条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て貸付物件を貸付人へ返還する場合には、貸付期間の満了日又は契約解除日までに、借受人の負担と責任にて貸付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て返還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貸付人と借受人の協議により、原状回復の程度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 URL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 技术部分 (1) 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 技术条款偏离表 (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 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 其他资料

  •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 本合同书 3. 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 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 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 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