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績效評估由執行機關執行,其評估方法、項目、程序及標準等具體方案由執行機關訂定 样本条款

營運績效評估由執行機關執行,其評估方法、項目、程序及標準等具體方案由執行機關訂定. 民間機構不得異議,但民間機構得提出建議供執行機關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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