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验收 样本条款

物资验收. (一) 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物资验收. (一) 合同期内,甲方随机对图书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图书存在不完整(含包装)、接到投诉等不合格原因的,甲方对该批次图书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甲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物资验收. 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需将货物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乙方需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甲方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且乙方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物。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供应资格的; 成交供应项目有违规转包、分包行为的;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不具备承接成交项目能力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护理、康复等费用)。 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及合同约定(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甲方采购计划。对甲方验收认为不符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货物,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乙方凭生产商出具的证明告知甲方,甲方经市场调查选择替换的品种、规格,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乙方协商予以更换。 乙方须按所供应商品的合同实际结算价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
物资验收. 1.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所需要的物资资料: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每周至少1次蔬菜检测报告食品检测报告等,每缺失一次食品检测报告,乙方需承担100元/次违约金,甲方有权当月货款中扣除。 2. 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资时,经甲方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当场更换或1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内退换产品的,按不合格产品价值10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4. 乙方每次所食材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人员开具收料单,经送货人、保管员、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持供货商联月底27日前对账。 5. 甲方定期对乙方供货质量进行重量、质量标准验收,如果经甲方确认单类蔬菜重量与乙方送货单重量差异20%或单类蔬菜品种、质量、大小、标准与乙方承诺要求严重不符的,乙方需支付500元/次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乙方出现三次以上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6.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食材,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物资验收. 1、 采购人按合同要求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供应不合格的、过期产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中标人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食材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提前终止合同。 2、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 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采购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采购人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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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装与验收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 五、安装与验收 1、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 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 质量验收 (1)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 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 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 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 货物交付和验收 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