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告知 样本条款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特别告知. 网上售标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别告知. 1、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
特别告知. 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甲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基于各方自愿、协商一致所订立,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对合同签订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在本次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所产生的欠费由转让方承担,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欠费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告知. 1、房屋到期实行公开招租。乙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并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
特别告知. 1、本索赔申请书是被保险人就所投保险种向保险人首次提出索赔的书面凭证。 2、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出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3、为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已将需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以清单形式向被保险人提供。 4、以上内容被保险人无异议,如有特殊情况或其他说明,将在备注中说明。 5、备注: 被保险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兹有我单位(个人) 投保的 险,保单号: ,报案号 ,于 年 月 日发生于 (事故地点) 事故(事故原因)。 我单位同意 (币种) (大写) (小写)元为该案最终赔付金额,并请贵司将赔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立书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同意:
特别告知. 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购 买:
特别告知. 1、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并报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必要时需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