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分为 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和 I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2、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日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200万元 1.2% 2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2.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020年4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自2020年4月3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其中,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注: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 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如按照上述保留位数的基金份额净值对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进行确认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剧烈波动的,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临时增加基金份额净值的保留位数并以此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完成后予以恢复,具体保留位数以届时公告为准。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 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基金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 还给基金投资者。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9、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