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Clause in Contracts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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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销售办法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投资人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和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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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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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销售办法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申购、赎回发生的现金替代款和现金差额分别于 T+1 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日和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日交收,基金托管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注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的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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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销售办法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投资者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以及 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 T 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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