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 样本条款

电子送达. 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电子送达. ▉同意 重要提示:电子送达与其他方式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提供本人拥有或控制的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重要信息;应提供本人拥有或控制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微信号,以便及时查收重要文件,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手机号码(接收短信提醒): /*客户手机号*/ 请选择具体的电子送达方式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为: /**邮箱/ □传真,传真号码为: □微信,微信号为: □不同意
电子送达. 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 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乙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或电话、电子邮箱等出现停机、故障、弃用、删除等情况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面/电子银行/客服电话等方式告知甲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以原约定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修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告知甲方后,以新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 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告知对方、被通知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则:专人送达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电子送达. 中国移动微法院 PC 端电子送达模块应当具备四项功能: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发起电子送达,进行文书签字,全国送达数据汇总展示。
电子送达. 根据案件程序的具体情况,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以决定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
电子送达. 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 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借款人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或电话、电子邮箱等出现停机、故障、弃用、删除等情况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面/电子银行/客服电话等方式告知贷款人。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以原约定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修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告知贷款人后,以新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 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告知对方、被通知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则:专人送达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借款人对预留的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该等信息视为可以直接送达或通知至借款人本人。尽管有上述约定,借款人同意接受贷款人采取上门、函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借款人进行提醒或催收,所有提醒或催收的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电子送达. 是指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 税务文书
电子送达. 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 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 乙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或电话、电子邮箱等出现停机、故障、弃用、删除等情况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面/电子银行/客服电话等方式告知甲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以原约定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修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告知甲方后,以新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 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告知对方、被通知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则:专人送达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乙方同意法院采取电子或互联网等现代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并认可法院采取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送达诉讼文书、发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等。
电子送达. 1.2.9.1 是否同意电子送达状态获取和返回接口 1.2.9.2 读取送达地址接口 1.2.9.3 送达地址回写到送达平台与接收送达地址确认书接口 1.2.9.4 接收文书送达接口 1.2.9.5 送达签收回证接口
电子送达. 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 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如以上渠道或方式均无法送达的,贷款人也可在公开媒体发布公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除外),公告之日视为送达其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