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條件.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2,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除依公 司法保留 10%,計 1,200,000 股予員工認購外,另提撥 10%,計 1,200,000 股對外承銷,餘 9,600,000 股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儘先分認,每仟股認 購 43.4603 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發行條件. (1)本次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由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120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 40股。
發行條件. 發行期間三年,自發行日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150頁至第155頁。
發行條件. 發行期間五年,自發行之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75 頁。
發行條件. 發行期間三年,自發行之日期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發行條件. 每股以新台幣 43 元溢價發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 15%之股份計 450,000 股供員工認購。其餘增資發行新股之 85%,計 2,550,000 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聖暉工程科技(股)公司 (以下簡稱聖暉公司)放棄認購股數優先由聖暉公司全體股東,依得認購時聖暉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認購。本公司原股東或聖暉公司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本公司員工、原股東或聖暉公司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