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缴纳证明 样本条款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税收缴纳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
税收缴纳证明.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开标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 询的网址信息);
税收缴纳证明. 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税收缴纳证明. 说明:
(1) 提供投标人 2022 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2)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 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 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书面承诺;
(5) 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七.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说明:
(1) 提供投标人自 2022 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
(2)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 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 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
(5) 原件或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 年 3 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