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付款.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3 个月内签署余款支付确认书,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收到甲方签署的货款支付确认书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付清余款( T/T) 。
第二次付款. 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
第二次付款. 供货完毕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第二次付款. 在 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 %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
第二次付款.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为合同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 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
第二次付款. 所有设备安装到位、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 5 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65 %,计 元。
第二次付款. 在合同期满考核后,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乙方合同尾款。如果服务考核质量标准达到规定要求则全额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 元整(¥ );如果服务考核质量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则扣除当年合同金额的 3%作为处罚,即支付合同金额的 47%,即人民币 元整 (¥ )。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 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 到乙方账户,特殊情形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日。
第二次付款. 货物验 收合格后,采购人在 3 个月内签 署余款支付确认书,采购人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收到采购人签署的货款支付确认书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委托的外贸 代理公司付清余款(T/T)。
第二次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清单把产品送到甲方处,工程量完成至 90%,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安装进度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且检验产品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 50%,乙方需在付款日前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