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变更 样本条款

第二次变更. 增资到 15,000 万元,股东变更 2006 年 12 月 18 日,明诚控股与陞美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明诚 控股同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转让价格为港币 3,1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8 日,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函》,同意明诚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并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6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通过公司的章程修正案。 2006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15,000 万元,增资后陞美投资出资额增至 14,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8%,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增至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并通过公司的章程修正案。 0000 年 00 月 00 日,陞美投资与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合同》及《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3 月 14 日,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合资企业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批复》(编号:穗外经贸资批 [2007]74 号),同意明诚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股权转让给陞美投资,股权 转让事宜按照双方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执行,同意发 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增资后投资总额仍为 30,0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为 15,000 万元,批准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与陞美投资于 2006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合同》、《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生效。 2007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取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穗番合资证字[2000]0009 号)。 2007 年 4 月 4 日,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编 号:(2007)羊验字第 9931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3 月 26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和陞美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10.44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7 月 27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编 号:(2007)羊验字第 11586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16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佛山市南海雅臻贸易有限公司和陞美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9,851,755.14 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8 月 29 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编 号:(2007)羊验字第 11637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8 月 1 日止,发行人 已收到陞美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3,844.86 元,均以货币出资。此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第二次变更. 2011年3月29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9,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4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8,400万元。
第二次变更. 实收资本变更 根据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深长验字[2010]027 号),截至 2010 年 3 月 8 日止,天津华海已收到华为 海洋第 2 期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30 美元,实收资本合计 20,000,000 美元。上述变更完成后,天津华海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 1 华为海洋 2,000 2,000 100
第二次变更. 2001 年 8 月 1 日,重矿机器厂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重 矿机器厂注册资本至 300 万元的相关决议,根据决议内容,杨永柱以现金增资
第二次变更. 2007 年 6 月 16 日,鞍重有限部分股东分别就其转让自身持有的鞍重有限股权签署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其中,杨永柱与温萍、杨永伟分别签署协议,杨永柱将其拥有的鞍重有限 3,629,663 元出资转让给温萍,将其持有的 105,337元出资转让给杨永伟;温萍分别与吴刚、梁晓东、王大明、张笑男、石运昌、顾宪广签署协议,温萍将其持有的 675,000 元出资转让给上述各人,每人分别受让
第二次变更. 实收资本变更 1 华为海洋 2,000 2,000 100
第二次变更. 企业名称、注册号变更)
第二次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1993 年 3 月 13 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任命吴子华同志担任 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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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期要求 1、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 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 (1) 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 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 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 4、 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1)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 %)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2) 不可抗力因素; (3) 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4) 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要求: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 ○ 訂正箇所及び文書のみを記載してあります なお、訂正部分には___罫を付し、ゴシック体で表記しております。

  • 法律文件用语 (1) 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协议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权益须知》等文件及其不时有效修订与补充。 (2) 理财产品合同:指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投资协议书》及其不时有效修订与补充。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工期和进度 42 7.1 施工组织设计 42 7.2 施工进度计划 43

  •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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