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应通过与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 样本条款

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应通过与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 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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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此解释。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投资人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 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其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认购登记日 指产品管理人对认购人提交的认购申请进行理财产品份额登记的日期。

  • 名词释义 向您解释本附加合同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

  •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3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注册登记 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 逸失利益 被保険者が死亡したことによって、労働能力を喪失した結果生じた得べかりし経済的利益の損失とし、下記の(1)および(2)に従い次の算式で計算します。 就労可能年数に対するライプニッツ係数 生活費 収入額

  • 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相关内容。

  • 变更程序 13.3.1 变更通知。发包人的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3.2 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有义务在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 (1) 如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周转材料、消耗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百分比,应在专用条款约定。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竣工日期延长的责任。 (2) 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 1) 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 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 3) 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工艺、技术; 4) 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 5) 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13.3.3 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约定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 10 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回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1)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第(1)项的约定提交的建议报告,对其理由、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经审查批准后,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 发包人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认承包人对此项变更提出的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亦未提出异议的,自发包人接到此项书面建议报告后的第 11 日开始,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 (2) 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 13.3.2 款第(2)项提交的不接受此项变更的理由进行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13.3.4 承包人根据 13.1.3 款的约定提交变更建议书的,其变更程序按照本变更程序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