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或臺灣或台北分公司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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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契約, 第一產物責任保險基本條款
管轄權.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或臺灣或台北分公司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或臺灣或台北分公司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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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產品責任保險條款
管轄權.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或臺灣或台北分公司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NPD005-005 國泰產物產品責任保險懲罰性賠償金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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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surance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