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测试 样本条款

系统测试. 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系统测试. 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 逐一测试。 2.1 如统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 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2.2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 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3. 产 品验收要求。 3.1 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 (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3.2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3.3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 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5 采购人作为履约验收主体,负责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 ,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先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3.6 中标人应提供有关货物资料,并做好填报申请材料的工作,采购人予以配合;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审批无法按时完成的,中标人自行承担有关的责任 。 (二)安装、测试和验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1.测试要求,整体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 1.1 安装完成后,按照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1.2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 设备使用单位。
系统测试. 我公司承诺将由本公司专业工程师每三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及时排除系统隐患,为业主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一切质量信息记录,并建立档案。
系统测试. 系统安装的完整性(硬、软件)和一致性(软件)等,系统安装的正确性验证。 投标人必须在标书中有一份安装计划书,包括设备安装,就位方案,安装日程,系统测试及验收的项目清单及验收标准等。这份验收的项目清单经厦门大学确认后,将作为双方验收实施文件之一。
系统测试. (1)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1)单项测试:对独立进行主机配置检测及性能测试。 2)网络联机测试:网络系统安装完成后,对系统进行联机测试。若采购人涉及的设备产品或服务配置要求等方面存在不合理或不完整的情况,中标人有责任和义 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否则必须完全按用户需求执行。(2)测试方 式: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整个系统的网络联调工作。 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 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3)中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 人员,并在采购人的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五、质保期:(1)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须负责免费维护及更换零配件,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六、
系统测试. 3.4 上线试运行
系统测试. 系统开发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对系统总体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系统测试结果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系统测试不合格,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后进行下一次测试,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系统测试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整体的测试方案。
系统测试. 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3、产品验收要求 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建设单位。

Related to 系统测试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 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 約の公表) 第 32 条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 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 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