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验收. 系统测试合格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材料齐全后,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在 15 日之内组织完成验收。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软件工程规范和惯例为依据。
系统验收. 乙方完成 X 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精细化观测系统建设,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投入观测业务试运行后,系统数据达到稳定状态,气象数据产品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 3 个日历日内组织人员对精细化观测系统进行验收,并在 5 个日历日内出具系统验收报告。
系统验收. 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 书,甲方收到验收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系统验收. 5.1 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5.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 (1) 在系统验收之前,应用系统要求通过功能整体测评,且经过至少 2 个月的试运行,才能进行验收工作。
(2) 在系统成功试运行 2 个月后,由交流中心和中标人(必要时与第三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由中标人(必要时由第三方)提供测试方案和测试数据,经交流中心确认后进行系统验收,并提交所有验收报告。
系统验收. 本项目系统应在 2022 年 8 月 8 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试 运行阶段,在系统试运行开始后 30 天内,乙方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后,甲方应配 合乙方及时对系统进行验收,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整体验收。
系统验收. 0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验收内容及验收资料进行打分。验收方案详细说明验收硬件外观,软件环境,安全要求,性能特性及电源供电的,得 3-2(含)分;验收方案简略、验收标准明确,能够实施验收的,得 2-1(含)分;验收方案要素不全,但通过后期优化能够实现验收的,得 1-0(含分。
系统验收.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将根据运维情况完善后的项目文档整理打包,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交运维等部门,运维部门确认交接内容,如无意见,完善并提交所有项目成果物,执行验收流程。
系统验收. 本项目验收为系统功能的全验收,项目由学校单位、用户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共同参加。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