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及赔偿要求. 如果卖方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索赔及赔偿要求. 如果卖方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项目名称:渭源县第三高级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 TZDXZC-24096
索赔及赔偿要求. 1. 如乙方延期交付验收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合同金 额 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一旦达到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质保期内乙方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提出更换、重新安装、补足数量的要求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提供相关服务。因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每次甲方将扣除合同金额的 2%款项。
索赔及赔偿要求. 11.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1.2 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5日内更换并完成安装;逾期更换或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 的违约金。
索赔及赔偿要求.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以本合同条款资料表为准。 如果卖方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