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医疗保险金 样本条款

紧急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区域以外的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时,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14)需紧急医疗的,我们对相关紧急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给付紧急医疗保险金。
紧急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障区域以外的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时,因特定的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医疗的,我们就其紧急医疗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及门急诊医疗费用(医疗费用范围同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和一般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的医疗费用范围),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在约定的该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的限额内给付紧急医疗保险金。除另有约定外,该项保险责任范围内涉及的意外事故或急性病包括:
紧急医疗保险金. CNY 500,000 每年 CNY 500,000 每 年/ HKD625,000 每 年 CNY 500,000 每 年/ USD83,300 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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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 URL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 利用料 利用者がサービスを利用した場合の「基本利用料」は以下のとおりであり、利用者からお支払いいただく「利用者負担金」は、原則として負担割合証に応じた基本利用料の1割又は2割・3割の額です。 ご負担いただく具体的な金額については、別紙でご確認ください。

  • 条 前 条の契約保証人は,この契約から生ずる一切の債務を保証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 保险费 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计划明细或其他承保文件中载明。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投保人需增加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经审核同意,将按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日零时起对该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按约定方式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需减少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可以与本公司约定减少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对申请减少被保险人但没有约定对应的保险责任终止日的,本公司以收到减少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日为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本公司自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起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按下列方式退还保险费:

  •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 资料来源 IHS Mark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