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价格 样本条款

结算价格. 方式 1, 甲方承担借出物流: 35 元/册方式 2,甲方承担借还物流: 48 元/册乙方选择方式 进行结算。
结算价格. 本次采购采取定额结算的方式,中标人提供业务量的服务能级应匹配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
结算价格. 买方可以在工作台管理结算价格的取值策略,选择最高中标价法或实际中标价法。 (1) 最高中标价法:配对成功后,取配对成交的所有卖方中的最高竞卖价为该批次所有成交货物的交收结算价。 (2) 实际中标价法:配对成功后,配对成交的卖方以自己最终中标的报价为实际的交收结算价。 (3) 末位卖方的成交量:排在末位的卖方可成交数量视整批次商品的剩余量决定,整批次商品剩余量大于或等于排在末位卖方的竞卖数量时,按照该卖方的竞卖申报数量成交。整批次商品剩余量小于末位卖方的竞卖申报数量时,按照整批次商品剩余量取最小供应单位的最大整数倍成交。若整批次商品剩余量小于最少供应数量,中心系统将按配对不成功处理,末位卖方的竞卖申报不成交。
结算价格. 矿井瓦斯气结算价格(含税)计算公式: 矿井瓦斯气基准结算单价=天然气结算单价×(1-瓦斯气管输率) ×基准浓度×(1+5%)其中: (1) 居民基准结算价格=天然气结算居民价×(1-瓦斯气管输率) ×基准浓度×(1+5%) 即:居民基准结算价格=1.277×(1-4%)×38%×(1+5%)=0.49元/立方米(含税) 按照基准浓度 38%折算为纯天然气的基准单价为 1.289 元/立方 (含税) 当月结算单价=(本月浓度/基准浓度)×0.49 当月结算气费=当月结算单价×本月瓦斯量×上年确定的居民结构比 (2) 非居基准价格=天然气结算非居价×(1-瓦斯气管输率)×基准浓度×(1+5%) 即:2016 年非居民基准价格=1.62×(1-4%)×38%×(1+5%) =0.62 元/立方米(含税) 按照基准浓度 38%折算为纯天然气的基准单价为 1.631 元/立方 (含税) 当月结算单价=(本月浓度/基准浓度)×0.62 当月结算气费=当月结算单价×本月瓦斯量×上年确定的非居结
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间的采购单价如下:协议终端型号: 供货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元/台
结算价格. 按供货一览表所列内容结算。(供货一览表附后)
结算价格. 1.1 运费以乙方金赢物流账户上的订单总金额为准。若订单上重量与回单上有出入,则以回单上的重量为准。
结算价格. 京内:10 元/册(不含物流费用)
结算价格. 1.1 乙方每次抢单时订单的价格为运输费用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 以物价部门核定的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