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样本条款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1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包号,两个以上供应商(但不能超过三个)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 12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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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体投标 6.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涉及项目投入在董事长授权决定范围内,经董事长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付 則 この規則は、平成19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 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 契約之變更 本契約約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台新銀行以書面、電子文件(含網站公告)或其他持卡人同意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持卡人如有異議,應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 下列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前六十日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並於該書面或電子文件以顯著明確文字載明其變更事項、新舊約款內容、暨告知持卡人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 示異議,及持卡人未於該期間內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並告知持卡人如有異議,應於前項異議時間內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並得於契約終止後請求按實際持卡月份(不滿一個月者,該月不予計算)比例退還部分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