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账户 样本条款

联名账户. 22.1 倘账户乃以两人或以上或合伙商号名义开立,客户或每名合伙人各自(视乎情况而定)
联名账户. 27.1 每名联名拥有人的权力。 倘账户为联名账户,签署本协议的各人士(各为一位「联名拥有人」)同意,各联名拥有人有权就账户及本协议与SoFi HK进行买卖,犹如各自均为账户的唯一拥有人,而无须向其他联名拥有人发出通告。SoFi HK向任何联名拥有人发出的任何通告,将视作已向所有 联名拥有人发出。各联名拥有人须共同及个别就账户及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所有责任负责。 27.2 任何联名拥有人的指示。
联名账户. 如超过一个自然人作为客户签订本协定,这些自然人同意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协议的责任。开立联名账户,每一账户持有人必须在身份证明档副本上签署,该签名样本会用作核对之用。 若联名账户由超过一位账户持有人持有(下称“联名账户持有人”): (1) 在本协议下的责任及义务将被视为共同和个别全责承担,而任何有关客户之称谓,将应用于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 (2) 确认有权独立就本协议处理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交易并收取所有有关账户的信函和文件; (3) 有权代表账户收取或提取款项或存入款项; (4) 执行有关账户的协议及与艾德金业全权进行交易。艾德金业有权要求账户各方就账户的事宜采取联合行动。艾德金业就有关账户所有未偿债务拥有对各联名账户持有人个人或共同账户的权益的追索及控制权。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账户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艾德金业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账户中扣除。每一共同账户所有人假定拥有平等份额。
联名账户. 若账户为联名账户,即账户以多人名义开立,或账户以本人名义代表他人开立(无论是否为合伙或其他形式),在此情形下; (a) “客户”应包括上述全部个体(“联名客户”),该联名客户在本协议下与客户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b) 就任何一名或多名联名客户提出的任何付款要求应被视为对每一名及所有联名客户的有效付款要求; (c) 本公司可免除或解除任何一名或其中多名联名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或与任何联名客户达成和解,或接受任何联名客户的变更(包括删除或增加相应的联名客户),或与任何联名客户作出任何其他安排,但本公司同意上述任何安排的前提是其不会免除或解除或以其他方式减少或影响本公司向其他联名客户主张权利和补偿;
联名账户. 如果我方开设联名账户,则应由贵方以带遗属权的联权共有方式持有,除非我方另行通知贵方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对于分权共有人,联权共有中的权益应是平等的,除非我方另行通知贵方。如果账户是联合账户,鉴于贵方为签名人士运作联名账户,我方共同及分别同 意,对账户完全和完全负责并承担责任,且根据要求支付任何到期余额。我方各自或根据单独协议被授权代表账户行事的任何人士,拥有全部权力和授权以买入和卖出、从中提取资金和证券或开展账户提及的任何其他事情。贵方被授权和指示根据从我方任何人士收到的指示行事。我方理解,税务申报信息是使用注册时位列第一的人士的社会保障号码处理的。我方各自同 意,对于因贵方、贵方雇员或代理人遵循我方任何人士的指示而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诉讼原因、损害和费用(包括律师费),赔偿并保证贵方和贵方雇员及代理人不受伤害。贵方可在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发出指示之前,以贵方全权酌情决定随时暂停账户的所有活动,或要求与账户或其中财产有关的书面指示由我方所有人士签署。对于我方各方人士之间与账户有关或因账户引起的任何争议导致贵方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合理律师费),贵方可从账户或我方任何人士获得补偿。如果出现导致账户所有权变更的事件(离婚、死亡、转让等),所有剩余账户持有人或幸存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贵方。贵方可在账户中采取贵方认为适当的行动,以 免承担任何现有或未来法律或其他法规下的任何税收、责任、处罚或损失。 对于账户中因通知贵方之前发起的任何交易导致的任何净借方余额或亏损,或在账户清算时或调整各方权益时产生的任何净借方余额或亏损,已故或即将去世的账户持有人的继承人应连同各个其余或在世账户持有人,共同和单独对贵方负责。我方理解,我方账户的法定所有权应由居住州的内部法律管辖。我方还理解,管辖联合或共同财产的法律因各州而异,且我方将负责核对我方选择的联合注册在我方所在州是否有效。因此,贵方已鼓励我方就此咨询我方自己的律师。 如果 Robinhood Financial 已注意到账户持有人之间存在争议,Robinhood Financial 保留限制账户的权利(但无义务)。例如,如果一个账户持有人因账户持有人之间未决的诉讼或争议,要求对账户资金使用实施限制,Robinhood Financial 可禁止从账户进行的所有资金转移,此限制将一直保留,直到 Robinhood Financial 实际收到且有合理的时间依据适当的法院文件或由所有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经公证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在此情况下,所有账户持有人都应对限制实施时任何未决的裁决承担责任。为了公正解决争议,Robinhood Financial 还可(由账户持有人承担费用)为了或在交互诉讼中发起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或进行辩护。如果为了或在交互诉讼中由 Robinhood Financial 提起或针对 Robinhood Financial 提起诉讼或法律程序,Robinhood Financial 可将账户交付给法院登记处,此时 Robinhood Financial 将被视为是且将从本协议下的所有未来义务和责任中解除。
联名账户. 如果此账户是联名账户,则每个账户持有人都同意对账户中的全部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每个账户持有人也都同意,我们发送给你们任何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将作为我们给你们双方的通知。
联名账户. 联名账户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自然人联名开立并共同持有的账户。除非银行另行书面同意,否则: (a) 任一联名账户持有人同意接受银行就联名账户提供的任何服务所适用的条款,则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即被视为同意接受该等条款,并受其约束; (b) 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对联名账户承担连带责任; (c) 当提到客户时,指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 (d) 除非另有约定,每一位联名账户持有人均有权独立使用联名账户,且银行可以按照任一联名账户持有人的指示行事; (e) 银行有权与任何联名账户持有人分别进行交易,银行可放弃对任一联名账户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给予其时间上的宽限或其他优惠,但并不影响银行对其他联名账户持有人享有的权利; (f) 除非另有约定,对任何联名账户持有人发出通知即视为对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发出通知; (g) 以任一位或多位或全部联名账户持有人的名义收取的款项,如无相反指示,银行可自主决定存入该联名账户内; (h) 银行可以代收任何发给一位或多位或全部联名账户持有人的支票、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包括注明收款人但未经收款人背书的票据,并将票款划入联名账户; (i) 联名账户的余额由各联名账户持有人共同所有; (j)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任一联名账户持有人死亡时,银行将按其他联名账户持有人的指示行事;如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均已死亡,银行将按最后死亡的联名账户持有人的遗嘱处理账户余额。账户持有人的遗嘱不得对抗银行享有的担保权、留置权、抵销权、反诉权及其他权利,以及银行就其他非客户继承人和/或遗嘱执行人依法提出的权利请求而对账户及账户余额采取的任何措施。
联名账户. 是指两个或三个相同国籍的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乙方申请人,共同在甲方开立个人人民币活期或定期存款账户。该账户实行开户及存取款等业务实名制管理。该账户将建立在乙方中指定的一名申请人的客户号下。
联名账户. 11.1 最多四(4)人可以开立一个联名账户。对于以联合名义持有的账户,任何联名账户持有人都将个别并连带地就遵守全部《条款与条件》以及承担有关该账户的全部义务向我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如数偿付任何所欠我行的款项。同我行另有书面协议者除外。 11.2 所有指令必须按照账户委托书的规定签发。 11.3 如联名账户配有银行卡,则你们中任何一人都有权独立运作该账户。 11.4 如果我们被告知在联名账户共同持有人中存在争议,我们保留索求经各方签字的指令的权利。我们也可取消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以防止其中一方未经其他方授权而进行交易。 11.5 如遇一名或多名账户持有人死亡,账户将继续以尚存者名义存在。
联名账户. 是指由 2-5 名(含)个人客户,为实现经营资金、家庭财产等多人共管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共有的个人定活期账户,以实现共管存款的目的,其账户类型为本外币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活期联名账户)或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以下简称:定期联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