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模式 样本条款

联营模式. 百货联营模式也称特许专柜模式,是指发行人与品牌商家(又称“特许经销商”)签订《专柜合同》协议,品牌商家占用发行人门店的特定位置,以其自身的销售人员、自行设置销售柜台、销售自有品牌商品,并由发行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收款、统一培训的经营模式。 在联营模式下,在商品实现最终销售前归品牌商家所有,发行人不承担商品跌价、损坏、偷盗和变质所引起的损失及其他风险。发行人从特许专柜销售总额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发行人会直接自零售顾客处取得销售收入,即为特许专柜销售所得款项,并按月从中扣除佣金、行政、信用卡手续费及管理费用后支付给特许经销商,将收款风险减至最低。 发行人全国各地门店在联营品牌或品类选择上,首先以符合发行人整体的品牌战略定位为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门店所在区域的消费水平、消费者消费习惯及品牌喜好、门店自身的特色定位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定位的联营品牌,不同区域或不同市场定位的门店在联营品牌选择上存在一定差异。
联营模式. 联营是一种百货店与供应商的合作经营方式,即供应商在百货店的指定区域设立品牌商品专柜,由百货店的营业员和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承担销售任务,在商品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百货店不承担该商品因跌价、残损、滞销等所引起的损失;当商品售出后,供应商按售价扣除与标的公司约定的分成比例后开具发票给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商品进销差价核算结转毛利。 在联营模式下,商品的标准零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由百货店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百货店对商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消费者履行“先行负 责制”的责任。 标的公司目前采用联营方式经营所涉及的商品品类主要有:男女服装、饰品、珠宝、钟表眼镜、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床上用品、玩具、部分化妆品、部分家用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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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個別項目減價及違約金之合計,以標價清單或詳細價目表該項目所載之複價金額為限 (二)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者,未列入標價數量清單之項目或數量,其已於契約載明應由廠商供應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必須者,仍應由廠商負責供應,不得據以請求加價。如經機關確認屬漏列且未於其他項目中編列者,應以契約變更增加契約價金。

  •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本合同上载明。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险费。 4.2

  • 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资产管理合同所提及的投资目标不构成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考虑是否适于参加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投资于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 生效日期 本協定在締約雙方以書面通知對方已完成必要的手續後正式生效。 下列代表,經其各自政府正式授權,已在本協定上簽字為證。 本協定於一九九⭘年八月二十日在香港簽訂,共兩份,每份均用法文及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香港政府代表 法蘭西共和國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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